各位监考老师:
本学期期末考核即将开始,为加强考风考纪建设、防控教师监考教学事故、杜绝学生考核违规情况的发生,现将监考要求提示如下:
1、请严格按照《宁波大学监考规程》做好监考工作。
本学期开始,监考规程新增了以下几点要求:①监考老师到达监考地点后,须打开电脑桌面上的《重要提醒》并投屏,按要求在黑(白)板上板书考场信息;②清场完毕后,要提醒学生阅读《重要提醒》及黑(白)板上的考场板书内容;③试卷下发后,提醒学生考核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作答。
2、请提前了解监考任务、监考校区和考场,做到不迟到、不旷监考、不走错校区和考场。
期末考核的开始时间为:上午9:00,下午14:00,晚上18:00,监考人员应在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考场记录表等材料,并于考前20 分钟到达监考地点。
3、考前5 分钟务必向学生宣读《宁波大学考核注意事项》(即“五要”和“五不要”)。
特别强调:不得携带手机(包括关机状态)、手环、手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如带入考场必须放到讲台等指定位置;做好清场工作,检查并要求学生确认座位附近不放置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
4、要求学生将照片清晰的学生证或校园卡放在座位左上角,仔细检查学生是否人证合一。
5、考核开始30 分钟后,不准学生进入考场;30 分钟后学生可以交卷离场。提醒学生做好考前准备,考核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上卫生间,如确有需要,须监考教师陪同。
6、监考过程中不吸烟、不看书报、不聊天、不打瞌睡、不批改试卷或作业、不使用手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7、考场内,监考教师“一前一后”、“一站一坐”,做到监考无死角。
监考老师们:
您的认真负责,可以打消学生的一念之差!
我们多一份责任,学生少一分失误!
教务处
2024 年6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