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19日 12:32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我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进我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我院实际,展开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项目
(一)优秀党支部 4个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2名
(三)优秀党员 9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党支部评选条件
各学生党支部。在党务工作的考核中成绩显著,党支部成员积极进取、团结协作、凝聚力强,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配合学院党委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成效活动。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当学年在学院党员之家及学生党支部担任各类职务(包括党员之家常委、各支部书记、党员之家各工委委员)6个月以上。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所承担的党务工作成绩显著,树立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
(三)优秀党员评选条件
各学生党支部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理想信念坚定,能够很好的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承担党内工作,积极参与支部和学院党委开展的各类活动;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深受党员和群众赞誉;学习科研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选范围
各学生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及全体党员。
四、评选时间与程序
个人申报:5月19日-5月25日,符合条件的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表,并将申请表电子版交予支部书记。
支部推荐:5月26日-5月28日,支部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民主测评,并将被推荐人申请表电子版于28日晚22点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注:各支部可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各1名。
党员之家评选:5月29日,党员之家按照规定开展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呈报学院党委。
党委审批: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拟表彰名单,公示后发文表彰。
附件1: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2:优秀党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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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党员之家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