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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通知

2017年09月12日 12:13

关于申报2017年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通知

班级

根据《宁波大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宁大政〔201452号)文件的要求,参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649号)的相关规范,现就2017年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申报

(一)基金项目设置及资助额度

2017年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分为就业类项目和创新创业类项目两大类,本年度实行分类申报、归口评定管理(就业类项目由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评定管理,创新创业类项目由创业指导中心办公室评定管理),项目申报对象为宁波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学生培育基金以立项的形式发放,基金设立20万元,资助重点项目20项,资助金额3000/一般项目140项,资助金额1000/

(二)就业类项目

本年度就业类项目结合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年度就业工作计划、重点部署,设立建议课题选项,每个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申报或自选课题。

1. 学院选题参考

1)面试辅导工作坊建设

2)简历优化工作坊建设

3)学院求职宝典编撰

4)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坊建设

5)职业生涯规划大赛项目建设

6)学院2017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与研究

7)学院近3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与研究

8)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类研究相关的自拟选题

2. 结题要求

1)面试辅导工作坊建设:项目支持学院建设符合学院特点、专业特色的面试题库(含笔试),结题要求须将题库编印成册,题库数量不少于300题(或15套以上);

2)简历优化工作坊建设:项目支持学院编制高质量的、具有学院(专业)特色的简历库,结题要求须将优质简历编撰成册,优质简历数量不少于100份;

3)学院求职宝典编撰:项目支持学院结合面试题库建设、简历优化编撰、就业指导等工作,参照学校编辑体例,制作学院求职宝典(手册),宝典(手册)须具有实际指导效果、具有可操作性和体系性;

4)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坊建设:项目支持学院建设院级就业工作案例库,结题要求参照学校辅导员案例大赛体例,编制学院就业指导案例,须汇编成册,指导案例不得低于50篇;也可结合学校、学院层面开展职业咨询,填写职业咨询报告(学校统一下发),汇编职业咨询案例册,咨询人数不得低于70人次;

5)职业生涯规划大赛项目建设:项目支持学院构建具有学院品牌特色的职规教育与竞赛体系,探索师资库建设、职规教育内容建设、实际案例指导等方面,在着力提高院级职规比赛参与率(不低于70%)的基础上,将典型案例汇编成册,汇编项目不少于20个;

6)学院2017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与研究:项目支持学院撰写、分析2017届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报告,报告要客观反映本院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相关分析、发展趋势以及对学院就业服务工作的反馈等;

7)学院近3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与研究:项目支持学院对本院毕业生进行跨年度就业质量的大数据分析,研究报告应具有一定数据分析、理论探索和实践反馈分析;

8)自拟选题要求围绕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实务展开,须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在国内期刊发表高质量的就业类研究性论文(字数不低于5000字,期刊原则上应为CSSCI来源期刊,即《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和收录集刊(2017-2018)目录》中的刊物);

9)本年度就业类项目的申报与评定将严格按照宁缺毋滥、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切实服务于学校就业工作指导体系建设及就业工作服务与管理水平提升的目的,重点支持校院两级加强沟通、互动,严格项目管理、提高结题质量;

10)项目结题时间为201851日前,须按照相应结题要求形成标志性成果。

(二)创新创业类项目

1. 申报条件

1)已经组建或正在组建的创业实践团队(跨专业组建者优先,团队不得超过5人);

2)紧密围绕现代海洋学电子信息通讯生命与健康三大学科群建设,结合艺术设计、电子营销、软件设计等跟地方经济紧密结合的学科、专业;

3)鼓励学生创业团队将师生科研成果(包括挑战杯项目)转化为创业实践项目,从事与专业相关的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新技术、新设计、新文化、新服务等领域;

4)鼓励学生创业团队从事与公益创业相关项目;

5)为各类校级学生科研项目惠及更广同学,添路发展基金立项项目不得兼报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SRIP立项项目等各类校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6)学院上报学生申报项目不得与历年项目重复;

7)每人只能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且每个项目指导老师不得超过2人,校外人员(含科院学生)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2. 结题要求

1)未注册创业企业的团队上交团队基本情况表、创业企划书及运行报告;

2)已注册创业企业的团队上交创办企业的工商(登记)证明及团队运行报告;

3)重点资助项目要求形成标志性成果:创业实践团队,新组建创业实践团队,运行良好,须工商注册,且参加校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或创业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媒体报道;已注册创业团队,运行良好,参加校级以上创业实践类大赛,或创业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媒体报道;

4)项目结题时间为201851日前。

3. 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

本年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创新创业类项目)立项纳入学校发展性资助体系,预计立项25项,资助金额2000/项。申报团队负责人必须为2016-2017年度在档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由本人自愿申报(在《宁波大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申请表》中是否申请发展性资助一栏中填写:),由学生资助中心综合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与项目质量情况确定本年度发展性资助名单。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需经学院、学校两级评审。

1. 学生自主申请

由学院根据适合自身工作开展方式开展学生申请工作。

2. 学院评审

学院对本学院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项目,其中每个学院可推荐1—2个项目作为重点推荐项目。各学院完成院内项目评审,并在院内公示三天以上后上报学校。

3. 学校评审

学生处将根据学院推荐情况,组织评审确定2017年度校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发展性资助项目,全校具体比例为不超过20个重点项目,不超过140个一般项目,不超过25个发展性资助项目。

四、申报注意事项

1)学生按申报类别选择申报书填写(附件1、附件2)、向学院申报;

2)就业类项目、创新创业类项目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申报,不设上限,由就业指导中心、创业指导中心最终分别评审确定;创新创业类项目中的发展性资助项目各学院可推荐项目数见附件3;

3)申报截止时间:申报者请在本周日917将申报表(附件1、附件2)打印盖章后分别交至博彩导航 团委办公室(信息楼110室),联系人郑红555213同时将电子材料(附件1、附件2)和项目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团委职业发展部郑红同学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通过班级群发布)

1. 宁波大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就业类)申报书

2. 宁波大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创新创业类)申请表

3. 各学院可推荐项目(发展性资助项目)分配表

4. 2017年宁波大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立项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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