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管理细则(修订)》的有关规定,宁波大学2017年SRIP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宁波大学2017年SRIP立项项目。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宁波大学2017年SRIP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并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学院团委110办公室。
2、请各班级积极做好本班SRIP立项项目结题组织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本班级学生2017年SRIP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完整填写结题汇总表(附件2)。
3、学院将对各项目进行结题检查,并于4月1日前公示最终检查结果。
4、院级结题合格项目将提交校团委检查,校团委将在4月份进行项目结题抽查。
三、注意事项
1、汇总表中各类统计信息务必准确,其中学生学号及教师编号将用于统一进行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和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结题信息将在院内公示三天以上。
2、各班级将结题汇总表、各项目结题材料(包含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一式一份)于3月23日前,上交至院团委办公室(曹光彪信息楼110办公室),同时将相应电子材料发至学院团委科研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4.所有结题项目负责教师可进行教学工作量认定,同时结题检查合格项目参与学生可获得创新学分。
5、校团委将于4月中旬发布项目结题公示,并将项目经费划拨至项目负责人卡中。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团委科研部 王旭蓝 550011,学工办宋老师87609498 。
附件:1、宁波大学2017年SRIP项目结题报告
2、宁波大学2017年SRIP立项项目结题汇总表
3、宁波大学2017年SRIP立项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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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