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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大学2018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8年03月30日 11:14

 

 

各班级:

根据浙江团省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2018年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选拔、推荐最优秀的学生科研项目,学校从即日起受理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积极动员、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申报要求

1.根据各学院2017年学生科研考核成绩,近几年“挑战杯”、“创青春”竞赛成绩,结合学院特点,对项目进行分配,各学院分配数量请见附件一。建议申报项目可在2017年校“挑战杯”竞赛,2017年SRIP项目等具备一定研究基础、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中选拔产生,经学院评审,择优选拔。研究生项目数量不超过总项目数的1/3。项目总数超过5项的学院至少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每个项目需配置至少一位专业指导教师,所有项目指导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相关指导教师在研课题相结合。

3.项目负责人上一学年积点分必须名列年级50%以内,且相关专业课程成绩名列班级20%。

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科研、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项目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2016级本科生或2017级研究生。

5.曾参与各级学生课题研究但未能按时结题的学生,不能参与申报本项目。

6.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两位)同期参与研究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7. 请各班级务必于2018年4月7日18:00前,将项目汇总表、申报书(电子版、WordPDF版本各一份)以班级为单位发至院团委科研部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并于2018年4月8日当天下班前上交相关材料纸质版至学院110办公室宋老师处。

三、项目管理

1.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是浙江省最高水平的学生科研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资助经费参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申报项目一经立项必须按时完成、顺利结题,否则将直接影响学院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名额。

3.各学院推荐项目未能通过省级项目立项审批的,将作为学校校本级立项。

4.项目管理其他事宜参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学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相关规定,或咨询校团委、校学生科技创新协会相关人员。

联系人:梁含悦:87609086。

 

 

附件:

1、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3、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4、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5、   2018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

6、   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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