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纠“四风”工作的通知
2019年06月04日 15:19
各
二级党组织
,各单位、部门,各二级单位纪委:
五一、端午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做好纠正“四风”工作,进一步推进“清廉宁大”建设和学校作风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省纪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4月初召开的全面从严治党暨“清廉宁大”建设推进会精神,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五一、端午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持续紧盯“节日腐败”不放松,及早谋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早打招呼,要求节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要求;要深化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闻通报,学习省纪委《关于五起公款旅游问题的通报》及公开曝光四起形式主义典型问题的新闻通报,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对照案例吸取教训,做到令行禁止,在节前采取通报或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节日廉政提醒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人。
各二级单位纪委要强化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和新技术,拓宽监督渠道,发动群众举报,形成群众监督的浓厚氛围;要紧盯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购买和赠送名贵特产、高档烟酒,公款旅游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易发多发问题,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紧盯关键场所,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对群众反映的、舆论关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应对,并将相关情况即时报送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宁波大学纪委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