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依据学校《关于发布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生课程教学及其它教学活动自第一周(2月20日)正常开始,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还未进行考核的课程可在本学期开学两周内安排考核,其中公共马列课和公共外语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在第二周周三晚上18:00-20:00公共外语课考试,第二周周五晚上18:00-20:00公共马列课考试。
学院布置如下:
一、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未考核
1、公共课监考
研究生公共马列课和公共外语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在第二周周三和周五晚上进行。学院需派送监考老师,还是按原上学期已报送的名单。具体安排研究生院会在系统里输入监考名单,请各位监考老师关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的监考安排。
2、学院安排
(1)期末考核以论文、课程设计、大作业等进行考核的课程,请各任课老师在2月26日(第1周)之前在系统提交学生成绩。(目前系统现还有56个教学班级未在系统提交成绩)
(2)学院统排的笔试课程,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 “考试管理应用”里进行查询考试安排。
3、考试课程纪律要求
(1)研究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宁波大学“一卡通”(要求照片清晰),并按指定考位就座,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缺考、作弊者考试成绩均记为零分。考场一律要求隔座安排考位;
(2)无故缺考者不得参加缓考或补考。公共课的补考、缓考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专业课的补考、缓考工作由各学院统一安排。
(3)考试期间实行校、院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研究生院安排,负责全校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学生认真复习、积极迎考,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4、课程考核教学档案存档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期末考核教学档案请于3月8日(第3周周三)之前提交至学科办。教学档案包括:课程考试空白原卷、参 考 答 案、学生答卷、成绩单原件经任课老师签字2份、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自评表1份。如是考试课程,除了以上资料外,还需考场记录表和考生签到表随考生答题卷一起存档。
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
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周从第一周(2月20日)开始上课。学校会组织开展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采取学院自查、研究生院抽查的形式。期初教学检查时间为前两周(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5日)。
要求:
1、成立研究生教育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研究生教学督导为成员的检查小组进行自查;
2、授课教师和学生提前查看最新课表;
3、严格按照开课安排准时上下课,规范教学秩序;
4、如有特殊情况,务必提前在调停课系统里做好情况申请或请假。
学科办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