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老师:
现将2021年暑期轮休及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暑假与轮休
按照《宁波大学2021-2022学年校历》安排,暑期自7月12日(周一)开始,至9月1日(周三)结束。对各类人员的具体要求分别为:
(一)教师、教辅及行政。教师要利用暑期做好备课及科研等工作。9月3日(周五)报到,9月6日(周一)正式上课。各党政管理干部、教辅人员、行政人员实行轮休,轮休期为 7 月 12 日-9 月 1 日,9 月 2 日(周四)报到上班,轮休期间落实好工作责任制,做到非双休日能照常办事。
(二)老生:允许学生暑期留校,留校学生要利用学校资源加强学习和科学研究。9月3日(周五)老生报到注册,9月6日(周一)正式上课。
(三)2021级新生:本科新生 8 月 25 日(周三)报到,8 月 26 日—9 月 10 日 2021 级本科新生军训及入学教育;研究生新 生、预科新生 9 月 8 日(周三)报到,9 月 9 日-12 日研究生新生 入学教育,9 月 13 日新生开始上课。请各分管秘书在以上报到日汇总报到人数,将教职工、本科学生、研究生、留学生人数汇总表分别交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学院。
二、全院教职工大会
9月3日(周五)上午9:00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地点:杨咏曼楼二楼东侧“阳明学院双创实验室II”,望大家相互转告,准时参加。
三、暑假值班工作
暑假期间,学院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根据“不误办事”的原则,加强安全巡视,要准时到岗,及时向总值班员报到,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推诿拖拉;做到在规定时间内有人。值班时间8:30~16:00。( 教辅、行政人员值班安排见附件1)。
学校总值班地点在校总值班室(学校宾馆708房间),电话为18958226600,87600717,666717(移动虚拟网短号)。
四、班车发放信息
从7月12日起校车实行暑期运行制,逢双休不发车,9月2日(周四)起班车(包括班车时间和行车路线)恢复正常。
五、暑假相关要求
(一)暑期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台、防汛等工作。7月7日之前,各基层负责人要对本基层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贵重物品、公章和机要材料必须妥善保管,做到集中存放,归口管理。
(二)严控校园进出管理。暑期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内 人员一律凭校园通行证绿码,测温正常后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按 照“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入校园”的要求,进入校园一律通过“宁大 访客”系统预约,由校内业务单位审批同意后凭“校外人员通行码”经测温正常后准予从东区北大门、西区大门或北区南门入校。
(三)继续做好师生暑期防疫工作。要求广大师生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无论是从思想上还是行动上绝不放松。广大师生要利用暑期时间做好学习、科研、教学准备等工作。师生须严格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旅途中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以及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工继续严格控制非公务、非紧急事由人员出国。
(四)切实做好教职工暑期管理。教职工跨省出行活动,要求须提前履行好审批手续(登录“教职工外出审批”APP,履行好外出审批手续),报备行程。假期新报到教师,特别 是从国外回来报到的教师要根据进校的标准严格按相关程序进入校园。
(五)暑期留校学生管理要求。暑期留宿学生各项管理工作参照平时管理,对于因研究、学习、实践等正当理由,确需留在学校住宿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审批后方可留校住宿。未经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留宿。特别说明:暑期学生离校后将关闭校内电子通行证。留宿学生离开宁波市需提前做好请假审批手续,原则上不出浙江省。中途申请留宿学生,需提前 3 天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开通校内通行证及留宿。
(六)有序开放校内公共场所。学校各部门会积极做好校园安全、餐饮供应等保障工作,有序开放图书馆、教学楼、办公场所、食堂、寝室等校内公共场所,做好通风、消毒工作。人文社科处、科学技术处、继续教育与培训处等部门会为教师从事科研、服务地方工作等提供便利条件。
附件1:暑期值班安排表
附件2:暑假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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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6日